「只要還有能力幫助別人,就沒有權利袖手旁觀。」
– 羅曼·羅蘭
遠雄關係企業在1997年底成立「遠雄文教公益基金會」,如何回饋社會,一直是遠雄關係企業的宗旨與使命,對社會公益能夠不落人後而有所付出與回饋,將關懷的手伸向不為人所注意的社會角落,進而深入文化、藝術、體育活動、建築與生活相結合,並持續關懷弱勢團體,以善盡遠雄關係企業的社會責任。
公司號召要組遠雄志工團的時候,我馬上報名參加!雖然有些同事不認識或不熟,但因為大家的理念都是一樣的,所以我覺得和不同部門的同事合作氣氛都還不錯,而且這些志工們都很熱情!其實參與志工活動,是希望能感染周遭無論是我認識或是不認識的,能感染同樣生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所有人。
其實自己要去找像這樣子的公益活動很不容易,所以假如公司有就會盡量參與,工作時間要做公益比較難,所以假日有空就盡量去幫忙。在當志工的過程中,看到他們的笑容就是我最大的成就感。還有那些已經壞掉的東西,被我們這些不是專業的人修復之後,也會特別有成就感!我認為身教比言教重要,如果孩子看到父母在做這件事情,他也會影響到他同學。我也會影響我的親朋好友,這樣傳遞的力量會非常大。
每一次的志工活動都很難忘,只要看到他們被幫助後的開心表情,就覺得一切都值得了!尤其像參加中秋節那一次,看到那些爺爺奶奶很開心我也很開心。另外上次去復興鄉教會修繕,跪在地板上刷油漆也覺得很開心!也因為很容易感動,哪怕只是一句「謝謝你」,就會讓我很感動了。不管什麼活動,只要我幫得上忙,能力所及的話我一定會去!